4月8日,渑池法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全院新出台的《审判执行质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公开学习,听取各业务庭负责人和综合部门负责人的意见,集思广益,确保实施细则更完善、更有可操作性。
会上由渑池法院审管办主任师耀伟宣读《审判执行质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逐条解释考核内容及制定本细则依据的相关上级文件,参会人员针对考核细则结合各自庭室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分歧的项目大家一起讨论如何确定考核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审执质效”的原则,大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切实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主持会议的陈明岚副院长最后表示,将对研讨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总结,完善补充后从四月份开始要按照新的考核办法执行。
渑池法院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党立新针对新的审判执行质效量化考核办法,对全院部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对省院新出台的25项质效评估考核体系,全院干警一定要引起重视,尤其是对新增项目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要深入研究、认真学习。二是全省法院对审判管理工作都特别重视,竞争很激烈我院不能落后,各业务庭室必须要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有自己努力的方向,工作中要抓具体、抓细节提高工作责任心。三是要进一步强化主管院长、庭长的工作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严格奖惩机制,每月考核排名靠后的庭室,主管院长和庭长要在全院大会上对全体干警说明情况,并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四是全院各庭室要认真加强学习其他庭室和兄弟法院的优秀经验,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鼓励发现问题,只有发现了问题干警的工作能力才能得到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才会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