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法官你好!被告高某已经把账给我转过来了,我要申请撤诉!”一起新收案件,立案仅二十分钟就接到原告省某要求撤诉的电话。案件的快速化解,得益于渑池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中的信息化技术应用,充分发挥电子送达在审判执行中的优势作用,一键点击,秒速送达,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
原告省某系外地人员,通过网络与被告高某相识,高某介绍他人向省某定做产品,定金、货款支付及发票开具均由高某经办。但高某收到货款后却迟迟未将货款转给省某。经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省某遂诉至法院。诉前调解阶段,因原告省某提供的被告高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导致诉前调解未能成功。
立案当天,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法律关系简单,诉讼标的小,争议不大,能联系上高某的话,调解的可能性很大。因高某电话仍无人接听,猜测可能更换了联系电话,遂决定先利用电子送达辅助系统查询被告的其他联系方式。通过查询了解到与高某相关的另一个电话号码。但接听电话的自称是高某的朋友而非高某本人,称高某曾代理其办理过经济事务。在承办法官表明身份和简要说明事情的原委后,其同意积极协助联系高某。不久,承办法官就接到了高某打来的电话,一方面,向其说明案件受理情况,一方面向其阐明因原被告双方都身在外地,如果能调解结案,既可避免疫情当下人员流动风险,又可减轻双方的诉讼成本。高某当即表示要与原告省某商量还款事宜。十分钟后,承办法官就接到了原告省某打来的撤诉电话。因双方均同意电子送达,收到原告提交的撤诉申请后,当即制作撤诉裁定书并通过审判流程系统向双方进行了电子送达。至此,一起讨要数月货款的纠纷仅用二十分钟便得以化解并履行,真正实现了快立快审、案结事了。
近年来,渑池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提升线上司法服务质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渑池法院将大力推行电子送达方式,以信息化带动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的具体落实,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