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渑池法院审监庭依照干警质效量化考核办法,制定四项工作措施促进审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扎实地开展学习十八大及十二届一次两会精神,使法官真正明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确立服务大局的思想意识。
二、审判工作,完善案件调解机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加强调解力度。把调解工作贯穿整个审判工作始终。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保证法定审限内结案的基础上,提高案件的调解撤诉率。
三、工作量化,从实际上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案件进展情况;制定庭务会议制度,每周一开庭务会安排本周工作。信息、调研、宣传报道的撰写量化到人。改变以往的被动局面,杜绝拖拉、消极的工作态度,通过工作量化,使干警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主动工作、超前工作,在制度的督促下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
四、绩效考核,从源头上下功夫。紧紧围绕绩效考核内容,认真琢磨、研究,将绩效考评内容理解透彻、领会清楚,使分值该高的高,该低的低;从根本上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把案件审理和绩效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法官对案件的付出与绩效考核的成绩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