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方萍,女,中共党员,现任渑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员额法官。近年来,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办案模范、宣传模范。获评“三门峡市巾帼岗位标兵”“美丽渑池 魅力仰韶优秀建设者”“三八红旗手标兵”“党史学习教育标兵”。2019年到民事审判庭工作以来,她共办理各类案件近580余件,调撤率47%、服判息诉率92%,未发生过一起投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精益求精提质效
到民事审判庭工作以来,她主动转变角色,自加压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在工作中严谨细致,一丝不苟,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案件大小,始终坚持做到不放过一个细节,认真仔细查明案情,正确适用法律,强化文书说理,提升审判质量。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被告称只欠原告3万元,双方曾因催要债务发生冲突并报警处理。原告对此不予认可,通过到公安部门调查落实,最终认定被告辩称理由属实,且被告重新给原告出具了3万元的借条,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万元及利息,双方均服判息诉。她始终站位全局,坚持把依法审理和多元化解相结合,2021年成功调解了洛阳某置业公司起诉渑池某置业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全县涉民生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办理的数十名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多起涉群体性诉讼案件均调解结案,化解潜在的信访风险隐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心为民解难题
她深知“民事案件无小事”,每一个案件都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为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她坚持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认真钻研民事审判业务。在办案过程中,为使案件能尽早审结,只要案件一分到手上她都提前阅卷,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分类施策,调判结合,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审判质效。学习先进经验,注重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她倾心为民,经过十余次调解,成功化解某食品公司因投资引发的涉营商环境案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方面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她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热情对待每一名当事人,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融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助力农民工讨薪、为残疾当事人上门服务、化解邻里纠纷,想方设法、尽心尽力、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赢得当事人连连称赞。
严抓细管创一流
针对负责的民事审判第一团队所受理案件数量多、类型复杂、矛盾冲突激烈等情况,她勇于担当,科学合理安排,和团队成员精诚团结合作,高质高效完成了目标任务。2021年7月至今,民一团队共结案632件,其中判决280件、调解206件、撤诉69件,调撤率43.5%,服判息诉率93%、改发率0.5%、平均审理天数28天,审判质效明显提升,为全院民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积极探索,提高诉前调解平台成效,建立台账、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实现每月百余起案件高效流转;二是以身作则,带头完成办案任务,连续数次被评为“办案模范”、“宣传模范”,团队法官、书记员屡获办案模范、优秀书记员荣誉;三是加强管理,定时召开部门例会,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2022年第一季度,团队结案率、结案数、审判质效均居全院首位,业绩突出。
肩负为民司法使命,坚守公平正义初心。为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范方萍将继续坚守奋战在民事审判一线,以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温情温度,展现新时代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靓丽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