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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公正彰显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2022-05-24 08:48:32


    王洪召于2009年进入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21年到立案庭速裁团队工作以来,结案近200件,调撤率40%,服判息诉率95%,获得“办案模范”“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奖项。

    怀公正之心 展调解特长

    进入立案庭速裁团队工作后,他尽快转变角色,从后勤人员快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员额法官。他办案时严格要求自己,不放过案件中的每个细节,努力做好调解工作,从2021年9月份至今,他有4个月结案数位居全院第一,获得“院办案标兵”3次。特别是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时,原告驾驶电动车与被告机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告受伤住院治疗。案件中,被告已经70多岁,身体状况不佳,开庭审理时,被告了解到自己未缴纳交强险需要在交强险范围之内承担全部责任后,当场情绪失控,大闹法庭,导致庭审无法进行。宣布休庭后,他积极联系被告的子女,做其思想工作,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用情调解,最终让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怀为民之心 尽为民之责

    作为立案团队的一员,必须具备优良的政治素养、政策水平和过硬的业务素质,除了做好审判工作以外,更要做好立案审查工作。为此,他十分注重知识的更新,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和岗位锻炼的机会,不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自觉锤炼,不断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进入立案团队工作以来,他撰写了多份立案工作总结、汇报宣传等材料,并协助团队长进行立案审核工作,表现出了突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2021年6月30日17时45分左右,被告张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渑池县果园乡南平村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某某受伤,王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因为刘某某在事故中受伤严重,截止11月份,原告刘某某因治疗花费医疗费三十万元左右,刘某某的父亲在交通事故中也严重受伤,没有从痛苦中恢复过来,王洪召在了解案情后,主动到刘某某家中了解情况,为其上门立案,并为该案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用,最大限度方便了当事人,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回首走过的每一天,他体验着法官工作带来的充实和快乐,也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挫折,并在不断工作中找到了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必将斗志昂扬、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用满腔的热情和无私的情怀彰显新时代青年法官的风采。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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