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渑池法院坚持“六个公开”推进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3-05-03 10:48:51


    为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法院形象,今年以来,渑池法院坚持全面公开的原则,从六个方面推进“阳光司法”。

    一是坚持立案公开。渑池法院在立案信访接待大厅悬挂立案流程示意图,公开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和风险提示等内容,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信息;

    二是坚持庭审公开。要求各审判业务庭按照法律规定公开审理的条件严格遵守,及时发布开庭公告、通知相关人员,依法保障公民的旁听权、知情权,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和报道庭审的规则,积极创造条件消除不利于公众和媒体知情监督的障碍;

    三是坚持执行公开。建立健全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将执行措施、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告知案件当事人,确保当事人对执行的依据、标准、规范、程序以及执行全过程有所了解。

    四是坚持听证公开。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听证的,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公开进行听证程序。

    五是坚持文书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裁判文书均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将逐步实现庭审笔录上网。

    六是坚持审务公开。建立各类案件运转流程的网络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及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关于法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种规范性文件和审判指导意见以及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等。

    通过坚持“六个公开”,让当事人及公众体会到法院“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能认同的权威”,不断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