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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命赌博“碰瓷” 害人害己入狱

  发布时间:2013-05-03 10:49:58


    碰瓷”是古玩业的一句行话,意指个别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讹诈。但近年来,一些亡命之徒将“碰瓷”演变成故意和机动车辆相撞来骗取赔偿。近日,以这种高危险方式诈骗的高某,被渑池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1年11月8日,被告人高某、敬某(已判刑)等人预谋采取“碰瓷”的方式,骗取外地货车钱财。当晚22时30分许,敬某驾驶车牌号为苏EEP758的白色凌志轿车伙同高某等人行至孟津县207国道1379公里+700米处时,以杨某驾驶的豫K70855(豫K7284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为目标,故意碰撞该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后高某、敬某等人以自己车辆被撞为由向杨某索要事故赔偿款,杨某报警,双方在孟津县交警队调解处理时,高某按照敬某的指使以白色凌志轿车驾驶员身份出面处理事故,诈骗司机杨某事故赔偿款14000元。

    渑池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伙同敬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事故赔偿款14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法庭考虑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遂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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