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真高,为了我们的利益,你们经过多次调解,非常佩服你们的工作态度,谢谢你们!”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速裁庭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受到双方当事人的赞誉。
2021年3月6日,被告张某某驾驶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沿会盟大道自东向西行使至电业大厦时,与该处作业的原告王某某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当日,原告被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后经鉴定机构鉴定,原告王某某构成五级伤残,需要全部护理依赖。被告董某某和保险公司垫付了61000余元后,剩余部分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认真梳理分析案情,经过开庭审理,认为双方矛盾较大,如果判决可能引起一方当事人上诉。待鉴定结论出来后,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帮助双方分析利弊得失,疏导和化解双方对立情绪,让当事人参与每项费用的核算,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因保险公司在深圳,其公司代理人无法到达现场,通过征求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建立该案微信调解群,承办法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说理、分析,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办案法官多次耐心的劝说,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
利用微信顺利完成该案调解工作,在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