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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投资需谨慎 高额“回报”要小心

发布时间:2022-06-30 17:37:50




    “我公司客户各种各样、各行各业的都有,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年龄偏大,这也是我们客户的主要来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犯皮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说到。

    6月30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集资型养老诈骗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2月6日,皮某(另案处理)在深圳市注册成立中某公司,未经金融部门批准,以“债权债务置换重组”“流量变现”等为幌子,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先后在全国各地设立50多家分公司,共吸收1万余人公众存款近30亿元。期间,皮某在渑池县成立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任命被告人杨某为总负责人,以“债权置换”为幌子、“高额回报”为诱饵利诱公众“投资”,利用杨某等公司人员拉拢亲朋好友、“忽悠”社会公众进行“债权置换投资”,所吸收资金全部流入皮某实际控制的账户内。经鉴定,渑池分公司共吸收公众存款4600多万元,未兑付2700多万元。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杨某未经金融部门许可、批准,受皮某领导、指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审理中,被告人杨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自愿认罪并声称自己也是被害人,也在该公司投资了几十万元。杨某之所以也会投资是因为犯罪分子“画的饼太大”,利用了利欲熏心的人性弱点。皮某供述:“这个利润太高、太赚钱了,算下来月息6分左右,就算他们因顾虑、害怕在短期收益收手后,过段时间他还会往里面投钱,抵不住诱惑……”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自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渑池县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突出打击重点,确保打出成效、打出声威!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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