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法官,真得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们的钱没有这么快要回来!”王某某和李某在渑池县法院仁村法庭对吕丹丹法官,激动地说。
近日,王某某和李某将某公司起诉到了渑池县法院。原来,王某某和李某均经营车辆,2018年后经人介绍,为某公司运输铝石,双方口头约定每吨运费为10元,后二原告将运输票据交给某公司后,但某公司迟迟没有结算,二人遂诉至法院。拿到卷宗后,吕丹丹及时与被告某公司取得联系,告知二原告起诉事宜,并通过微信将相关证据材料发给被告核实账目,且多次电话询问进展情况,敦促其尽快结算运费。最终,被告某公司将运费支付给了二原告,二原告收到运费后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这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只用了3天。
吕丹丹,现任渑池县人民法院仁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她坚持秉公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注重从立法本意、立法精神上理解、掌握法律的精髓,做到既维护民事审判的法律尊严,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她还注重办案效果,总能以女性特有的耐心和细心,抽丝剥茧化解矛盾。
今年以来,吕丹丹共结案119件,其中调解56件,撤诉20件,调撤率64%,服判息诉率96%。其中第二季度,结案74件,调解30件,撤诉15件,调撤率61.34%。因质效突出,被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二季度办案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