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从渑池县法院执行一团团队长贾俊峰手中领取案款逾期利息4000元,至此,这起7月20日才立案的执行案件两日内得以顺利执结。
2013年,李某伟多次向李某某借款,至今仍欠我70000元每月偿还,李某某多次向李某伟讨要一直未还,经渑池县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李某伟偿还原告李某某借款70000元及利息2000元,其中从2018年3月1日起每月偿还2000元至款付清之日止;被告如有违约从违约之日起对剩余借款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至款付清之日止;其他互不争执。但李某伟未按约履行调解协议,李某某遂就逾期违约利息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李某伟电话沟通,要求其及时履行义务并告知若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将受到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经双方充分协商,被执行人李某伟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利息4000元,剩余利息申请人自愿放弃。
“感谢法官,两天时间我就拿到了应得的利息,太感谢了!”李某某拿到执行款后一再向法院表示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