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渑池县人民法院来了几位“特殊”的群众,他们吹着欢快的唢呐,将一面写着“公正公平办案 为残疾人护航”的鲜红锦旗送到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员手中,对诉讼服务中心热情接待、细心指导、及时受理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事情缘由:2023年2月13日10时许,原告张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渑池县新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兴路某小区路口处,与由西向东行驶的被告张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4月15日,原告张某在他人的搀扶下来到了渑池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向诉前调解员讲述自己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表示自己作为一个残疾人,不懂法、不会写诉状,也不知如何起诉立案。在了解到张某的自身情况和知晓来意后,诉前调解员一方面用情安抚张某的情绪,一方面给他讲法理、析情理,并为其协调指导办理相关立案手续。手续办完后,张某拉着调解员的手动情地说:“以前听人说,公检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没想到今天通过接触并不是他们说的那样,你们不但说话和气、态度和蔼,还能情系百姓、为民解忧,你们用行动为人民服务。”目前,该案已办结,张某也已拿到应有的赔偿。
鲜红的锦旗是群众对渑池县法院诉讼便民服务的认可,今后,渑池县法院将持续秉承“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宗旨,履职尽责,坚持公正司法,充分运用司法为民理念为民解忧,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