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已退回到我账户里,谢谢你们!你们的办事效率太好了!”日前,经营鲜肉生意的陈某来到渑池县人民法院,对诉前调解中心的法官王洪召表示感谢。
2023年4月20日,常年在西关菜市场经营生鲜肉生意的陈某,手机微信与山东滨州市阳新县一商户签定了购买猪肉合同,并当天通过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帐户向对方转货款19500元,之后按双方约定交货时间,陈某迟迟不见货物踪影。随后经陈某多次联系,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既不发货也不退款。
想着自己遇到了网络诈骗,陈某急忙到公安机关报案,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随即展开调查后得知,对方因身患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已无能力返还,并建议陈某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进行维权。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详细咨询并委托律师后,陈某于2023年6月5日到渑池县法院递交了诉状。在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耐心对被告释明法理,并明确告知被告如不及时返还货款,将承担严肃法律后果。经调解,被告方承诺3日内返还货款。2023年6月15日,陈某银行帐户收到19500元,从走进人民法院到追回全部货款,仅用了10天时间。原告陈某为了表达感谢,给法院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近年来,渑池县法院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组织优势,将调解关口前移,快速高效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