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过路口不按规则,闯红灯导致两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纠纷案。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洪召经过多次耐心沟通,最终促成调解化解了矛盾纠纷。
2022年12月21日,贾某驾驶豫MK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工业大道自行向东行驶至呼北241国道路口时,与马某驾驶的豫CQXXXX号沿241国道自北向南过路口闯红灯通过时相撞,造成两车车辆受损、原告贾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原因经公安交警大队认定为贾某无责任,马某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贾某将马某及其车辆投保的某财产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王洪召接收案件后,通过电话与各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及两被告对案件的处理意见进行初步了解。得知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并不大,都有调解结案的倾向,承办法官王洪召看到了案件存在成功调解的可能性。于是,他多次与各方当事人交换意见,传达各方看法,尽力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在承办法官王洪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悉心调解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贾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9900元;本次人伤调解一次性处理完毕,过后双方互不追究。至此,一起交通事故理赔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