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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副书记”入村 靠前服务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12-08 16:27:5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要求,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平安渑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渑池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枫桥经验”新内涵,择优选派“法治副书记”到辖区村镇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能力。

    12月7日,李俊峰、吕丹丹、张华3名“法治副书记”深入自己所派村镇仁村乡台口村、发科岭村、东段村、北坻坞村、南坻坞村、仁村村、蟠桃村,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辖区矛盾纠纷隐患,有针对性的进行普法宣传,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懂法守法氛围,协助村镇开展综合治理,联合村镇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为诉源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推动“三零”村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下一步,渑池县法院将继续做优做实“法治副书记”工作,助力提升全县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能动司法、靠前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和谐稳定,为乡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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