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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法院 裁判文书评析:只对标准不对人

  发布时间:2013-06-08 08:42:37


    5月31日,在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业绩量化考评会上,刑二庭庭长李立宏对基层法院第一季度刑事裁判文书进行评析。

    评析严格依照1999年的《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和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若干问题的解答》,对基层院裁判文书中格式与版面、首部、事实部分、理由部分、判决结果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评析。对存在的问题,不管涉及到那个法院,也不管是庭长还是一般干警,不仅点出法院的名字还要点出裁判文书的文号。会议采用视频的形式,让被点评到的人身上冒汗,真正被戳到了疼处。使之以后能够真心改正,以达到评析的效果。

    李庭长并对如何整改提出了三点建议。一、责任意识是根本。制作裁判文书为最后一道工序,要斟词酌句,精益求精。解决刑事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根本在于提高责任意识。二、强化学习是基础。最高院刑庭编写的《刑事审判参考》非常具有实用性,包含有典型案例、司法解释及其适用,有关问题的解答、优秀文书等。三、培养好的习惯是关键。在写作过程中要把错误的程度降到最低,好的习惯非常重要和有效,宣判前最要注意发现错误。

    三门峡市法院以后每次业绩量化会议,都要对裁判文书反复讲评,提高法院裁判文书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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