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调逐渐成为近年来各地行政审判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行政协调注重实质化解争议,既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又在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府院联动常态化发展、维护政府公信力和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日,渑池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强制拆除引发的附带赔偿行政纠纷。该起案件是以府院联动的方式成功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之一。
家住某镇的张某到渑池法院起诉称,其在自有的一般耕地上先后建设养殖场(新、旧猪舍),某镇政府于2022年1月6日以其所有的新猪舍违建为由,在未下达任何文书的情况下,直接对新猪舍进行了拆除。张某认为,其所有的新猪舍并非在规划区内,不属于违建,某镇政府以违建为由在未履行告知义务、未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情况下直接对其新猪舍进行拆除,属于程序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某镇政府对其所有的新猪舍进行拆除的行为违法,并判决某镇政府赔偿违法强拆养殖场损失费、家畜活口取缔补偿费共计338743.1元。
渑池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杨爱霖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案件情况,并秉持着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的理念,同分管院长武波一起主动对接某镇政府,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多次与某镇政府沟通,分析研判,提出化解方案。最终,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和多方共同努力,张某与某镇政府达成和解,张某也撤回了对某镇政府的行政起诉。
“行政诉讼一头连着群众、一头连着政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最终目标是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案承办法官杨爱霖说到。
近年来,渑池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抓手,借助“府院联动”机制,上下一心,齐心协力,成功化解了多起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渑池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促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