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党的性质宗旨和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应当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行政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审判问题,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正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渑池县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协调一起因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引发的行政纠纷。原告赵某某在工作中被落石砸伤右手指,向某行政机关申请了工伤认定,该行政机关不予认定为工伤,于是,原告赵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涉及民生保障,关系到受事故伤害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杨爱霖细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仔细查阅案件证据,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被告行政机关调查的事实不清,于是多次与该行政机关进行沟通。最终,该行政机关撤销了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涉案工伤认定进行重新调查,原告赵某某也就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撤回了起诉。
近年来,渑池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审判责任担当,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成功化解了多起案件。
下一步,渑池县法院将继续深化府院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树立“一盘棋”思想,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完善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各界力量形成纠纷化解合力,扩宽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路径,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始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