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三门峡中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会纪改进会风的通知》,堪称建院以来最为严厉的治理会风会纪措施。
一、请假手续最严。不能参加会议的干警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后,还需报常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口头请假及手续不完善视为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开会期间有重要事项需要外出,须经会场主要领导书面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
二、座次要求最严。进入会场的干警依照顺序靠前坐,前排有空位时,不得在后排就座。中层正副职必须在前四排就座,否则视为旷会。
三、处罚措施最严。个人迟到、早退、旷会及着装不规范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检查。部门每次迟到、早退累计3人次扣除部门经费50元,旷会1人次扣除部门经费50元。部门人员超过3人违反会议纪律的,部门负责人一同写出检查。
四、年终考核最严。部门一年累计迟到、早退15人次,旷会5人次,取消部门当年评先资格;当年通报批评的个人超过3次以上的,不得参与年度评先。
严厉不是目的,主要是通过这种形式约束行为,促进广大干警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自身行为,强化自律意识,实现自我及法院形象的提升,促使法院整体工作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