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2月10日上午,在充满朝气的陈村乡白浪新村社区,渑池县法院张村法庭负责人张建光敲响了法槌,一场巡回审判就此开始。
对于张村法庭而言,这是一场必须要“走出去”的庭审。
原告陈某和被告崔某都是白浪新村社区居民,两家系邻里关系,原告家住顶楼,被告家住二楼。原告诉至法院,称被告家放置在楼顶的太阳能多次漏水,导致楼顶及家中卫生间受损,楼顶做防水及上瓦顶花费1万余元,要求被告承担一半费用6000余元。张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建光便到社区了解情况,得知小区类似类纠纷较多,遂决定将庭审“搬到”社区里。
庭审时,法庭引导原、被告围绕各自意见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提出楼顶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原告做防水、上瓦顶未经其余住户同意,不应当承担费用。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该案将择期宣判。
“第一次在家门口观看庭审,明白了对于共有部分,不仅需要全体所有人共有共管共修,更需要共议共商,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才能维护小区的和谐美丽,增进大家共同的利益。”居民王某感慨到。庭审后,法庭结合案例向大家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并发放了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的提问。
“我们把法庭搬到社区里,希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张村法庭负责人张建光说到,法院开展巡回审判不仅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也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后,张村法庭将始终坚持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履职尽责,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工作,做实定分止争,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