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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劳务费

发布时间:2025-04-11 09:23:53



    “谢谢你王警官,钱收到了。”2025年4月8日,渑池县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面对将被实施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慑力,通过微信转账给申请人履行了全部案款19750元。

    原告陈某某因劳务合同纠纷对义马市某有限公司向渑池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义马市某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陈某某劳务费1975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义马市某有限公司仍迟迟不履行义务。原告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案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随后,又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实际经营地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周边群众,了解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同时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中也不忘多次上门寻找。

    面对法院的高压执行威慑,4月8日,被执行人义马市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来到法院,对执行干警说:“我与申请执行人之前说过分期给钱,但是因为申请执行人将我起诉到法院了,所以现在不愿意给钱。”针对其说辞,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耐心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被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这时其态度转变,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主动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案款,该起劳务合同纠纷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劳务费关乎劳动者的生计与社会稳定,法院始终将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重点,认真践行‘如我在执’的理念,以实际行动兑现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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