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中级法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平安三门峡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建立定期走访机制。中院院长李志增带头走访三个律师所,中院班子成员分包辖区律师事务所定期走访座谈,互通工作信息,交换意见建议。4月份以来,共走访辖区律师事务所20个,召开座谈会9场次,听取69名律师意见建议30余条,为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参考和依据。
二是建立意见建议督办落实机制。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梳理,院长亲自签发督办令,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逐项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由相关责任部门联合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定期回访,落实整改效果。
三是完善诉讼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律师在庭审中充分发言权;裁判文书体现律师劳动成果,对律师意见逐项列明并说明支持或不支持的理由。出台《关于规范公民代理的意见》、《关于维护诉讼秩序的若干意见》,规范司法秩序,维护律师及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和地位。
四是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若干意见》;创办《三门峡审判通讯》月刊,通报两级法院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寄送辖区律师;在廉政建设上搭建法官与律师交往的隔离带与防火墙,禁止法官接受律师吃请、贿赂,共同进入娱乐场所,违反者一律给予责任追究;在业务上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吸纳律师为案件评查人才库成员,双方互设监督员,通过律师协会与法官协会共同开展法制论坛,探讨法律问题。
今年4月份以来,市中级法院针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立即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立案难”和隐性超审限专项治理活动,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法官与律师之间有序、开放、顺畅的良性互动机制将对三门峡市的法治事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