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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担保合同≠背定债务!这种情况下你无需担责

发布时间:2025-11-04 09:35:35


    担保不等于要背债,情形不对say goodbay!

    期限过,责任撤,还是合法又愉快!

    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范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便向晋某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如果2014年2月份不能归还借款,范某自愿承担每天3%的违约金,同时承担违约所产生的交通、诉讼及一切费用。并找来朋友杨某为自己提供担保,杨某与晋某签订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如果范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杨某在三日内代为偿还本息。晋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一百万元转入范某账户。借款到期后,范某仅偿还1800元,截止到2025年,二人一直未偿还剩余借款,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范某偿还借款并自借款到期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利息,杨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过程中,晋某主张曾多次向范某、杨某追要欠款,但仅提供向范某追要欠款的证据,并未提供要求杨某承担担保责任的相关证据。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同时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晋某提供的网银交易序号及范某出具的借款借据可以证明晋某向范某转款1000000元,对于该部分借款事实予以认定。原告晋某要求被告范某偿还借款,法院予以支持。该笔借款发生于《民法典》颁布实行之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担保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此,本案杨某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所以该债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但晋某未提供在保证期间要求杨某承担责任的证据,因此法院对于晋某要求杨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于晋某要求范某、杨某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晋某与范某签订借款合同时并未明确约定利息,所以法院对于晋某的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一、《民法典》颁布之后起诉的案件是否适用《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保证合同签订于2013年,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该款项采用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有利于保护人们因对旧法的信赖而形成的既得权利。人们之所以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就是因为事先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哪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哪些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从而对人们的行为起指引和警示作用,故法律原则上只对其生效后的行为起规范作用,不能要求人们遵守还没有制定出来的法律。

    二、如何认定保证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从保障债权实现的目的出发,该条文适用与民法典施行前签订的保证合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保证合同中如果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一般保证。如果不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签订保证合同后是否永远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该条文与原《担保法》没有实质性不同。对于一般保证而言,由于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通过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否则,保证责任消灭,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不同,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债权人只有在保证期间内对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才应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责任消灭,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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