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波带领执行干警在三天时间里奔波一千余公里,使两起执行案件得到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与秦某债务加入纠纷。12日下午,执行干警驱车200多公里赶到被执行人秦某住所地山西省襄汾县,他们先到不动产管理部门落实秦某名下的房产情况,并依法将其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随即驱车导航到秦某的居住地附近,由于天色较晚,在察看了周边环境以及兄弟法院的具体位置和路线后,便就近找一宾馆住下,以便第二天工作的顺利开展。
13日一早,他们就来到了被执行人秦某的住所,家中无人,电话也联系不上,但门口贴有囍字,应该是刚办过喜事不久,在门口张贴查封裁定和公告后,他们当即前往小区物业办公室进行调查,根据物业提供的信息和联系方式,电话还是无人接听,发信息也不回。
在附近吃过早饭后,武波副院长对随行的执行干警说:“既然来了,就对当地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一家一家的查,总会有收获"。
通过手机查询到当地银行有五家、保险公司有八家,而被执行人秦某在五家银行都有帐户,有些账户被其他法院冻结,部分账户里只有一些零星存款。然而,在跑第二家保险公司时,查询到有保费三万余元,但本地不能扣划,需到临汾市中心公司办理。他们又立即驱车50公里前往办理扣划事宜,中午几人只吃了碗面条充饥,并在车上午休等待保险公司下午上班。二点半上班后,一边办理着扣划,一边给院里联系安排人办理房产的解封手续。四点五十分,执行干警的钉钉提示案款到帐,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下午五点,他们又启程前往下一个案件所在地太原……
王某与朱某民间借贷纠纷。14日早上8时,他们已出现在被执行人朱某的居住地村委会。
在村委会,他们与村干部进行充分地沟通,得知被执行人朱某不属于本地居民,系外来户,在本村无耕地、无房产,又经常不在村里居住,与当地住户来往也不多。后经村干部多方联系,才要来朱某现在的联系方式。
“朱某吗,我是三门峡市渑池县法院执行局的,你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你尽快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随即给朱某取得联系。
“我现在在外务工,没在家…”朱某在电话那头说道。
通过电话沟通,执行干警与朱某添加微信,并通过微信发来了朱某现在所在的位置。双方距离49公里,他们与村干部道别后,随即驱车前往。
在太原小店区和清徐县交界处的一个农场里,找到了被执行人朱某。在朱某的宿舍里,武波副院长一边悉心释法析理,一边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情理法并用,被执行人朱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便主动和申请人王某取得联系,在履行了部分款项后,剩余案款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和解执行。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今后,渑池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始终坚持“如为我执”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实际行动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