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韶兴是基层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1988年8月出生,200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参加工作,一级法官,历任渑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行政审判庭庭长。
近年来,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自2013年8月任审判员办案以来,截止2025年9月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结各类刑事、行政、执行异议、司法救助案件1338起,惩处犯罪分子2000余人,致力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2019年1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刘韶兴在审判实践中,注重认真学习,通过经常查阅《刑事审判参考》、《刑事指导性案例》等刑事法律书籍,查询时下相关判例,向领导同事请教等方式进行“充电学习”,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多学习、多研究、多总结,归纳出法律理论等,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案件审理中。在工作实际中,他善于思考、勤于思考,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将承办的案件分类总结,对常见类案件(比如盗窃、抢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进行钻研,分析相关法律知识,理解法律适用,掌握量刑幅度,快速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水平。面对大量的刑事案件,他注重科学的工作方式方法,将每天、每周、每月待办事项罗列出后,“按图索骥”,确保各项工作井然有序的顺利开展。随着苦练业务、勇于担当,刘韶兴同志逐渐成长为一名经验丰富、敢打硬仗的青年法官,成为同事眼中的“拼命三郎”。2017年7月初,刘韶兴同志因深夜加班,不慎摔伤造成腰椎、右手粉碎性骨折,但是他一门心思想的是工作怎么办、案件审限怎么样、预约好的当事人调解工作怎么进行,他把书记员叫到病床前一一安排工作,并让书记员把当事人通知到病床前进行调解,直至手术前一天,在病床前促成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成功调解,当场达成协议、当场履行,双方当事人在他病床前握手言和。他更是在稍事休息,病情尚未康复的情况下,于10月份便出现在办公室,在腰椎未完全康复不能久坐、右手内嵌3根钢钉没有拔除不能打字的情况下,坚持开庭、用左手打字,期间他更是临危受命,审结了市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管某某等23人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这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他仅用了17天。并且,他以优秀的审判业绩当选2017年度办案模范、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他主审了渑池法院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并参与审理3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其中他承办的古某某等3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人数多、卷宗多、场次多,但他通过提审被告人、加班阅卷、召开庭前会议,这个原本需要几天才能开完庭的大案,他只用了6个小时;从立案到开庭只用了28天,从开庭到宣判也是28天,依法对古某某等3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该案宣判后,被告人古某某、李某某等12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9月21日,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他承办的古某某等3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被作为河南省三大典型案例之一进行通报、介绍,这对于县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提供了重要参考,对县域政法系统关于黑恶势力犯罪破题开局提供了新思路,为如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类案提供了证据标准、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和工作策略的遵循。
同时,面对虚假诉讼、电信诈骗、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新类型案件,他认真对待,丝毫由不得半点马虎,比如2019年7月他审结的张某某等3人虚假诉讼案件,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渑池法院审理的首起虚假诉讼案件。他一接到案件,便统筹规划、按部就班的开展各项工作。首先,认真查阅虚假诉讼罪的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以及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然后加班加点甚至熬夜认真细致进行阅卷;通过掌握的综合案情,对照法律规定,两天后他到看守所提审了被告人,并送达了起诉书副本,认真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并进行判前释法;回到单位前,已经预约好被告人的辩护人,到办公室后就案情、量刑情节、法律适用问题听取辩护人的意见;紧接着接访利害关系人,了解到该案是由利害关系人报案而发,认真听取了利害关系人对该案的意见、看法和要求。上述各项工作做完后,立即安排开庭,因该案牵涉大量民事诉讼和执行异议等,合议庭成员邀请经验丰富的民事员额法官和有多次参与陪审的人民陪审员组成,整个开庭过程中,紧紧围绕争议事实焦点、案件定性、主从犯认定、法定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在合议庭评议阶段认真评议,形成初步意见后,通过权威数据查阅类似案件判决情况,并最终修正意见后,提请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依法作出判决。在判决作出后,刘韶兴又再次到看守所对三被告人判后答疑,经过他耐心的工作,三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回到单位,又约谈了利害关系人,讲明了判决的依据等,利害关系人表示判决公正、合法、合理,服从人民法院判决。至此,该起渑池法院审理的首起虚假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这仅仅是刘韶兴法官办铁案、办好案的一个缩影。
此外,他还办理了多起市、县级干部贪贿案、污染环境案、非法集资案、电信诈骗等大案要案。但无论大案要案,还是平时的常见犯罪,他都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根本原则,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确保公正判决和案件质量。由于承办的案件较多、压力较大,他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合议汇报案件,晚上再到单位加班加点进行阅卷、写审理报告和判决书,更是常常放弃陪伴家人和自己休息的时间,利用周六周日进行加班工作,“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对他来说已是常事。工作中,除了办案,他还注重总结工作中的办案经验并形成书面信息、调研、案例,他报送的信息多次被省高院、市中院采用,撰写的《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司法认定》被首届中原刑事司法论坛采用(省级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