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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如我在执”公正高效 锦旗+感谢信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5-12-03 15:37:51




    “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申请人能够提前并超额履行执行协议约定的金额,我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短短的一封感谢信字里行间流露着申请人对渑池法院执行局干警工作的高度认可和深深谢意。

    近日,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人来到渑池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执行高效 心系百姓”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至执行干警手中,衷心表达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和肯定。

    据悉,2020年2月,被申请人河南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发包人与申请人江苏某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承包人签订一份《某高速公路河南段机电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为176990053元。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即开始施工,工程已于2021年10月10日验收合格并出具交工验收证书。

    但被申请人仅支付申请人部分工程款,经申请人催讨无果后,遂依据合同约定向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河南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江苏某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44094986.8元及利息。裁决生效后,被申请人一直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总对总查控平台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因被执行人账户存款远不足清偿所欠债务,而案件标的额逾四千余万元,这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经营。执行干警变得更加谨慎,究竟是恶意拖欠还是无力偿还?执行干警深入到被执行人公司及工程路段了解具体情况,并且从企业长远发展依靠诚信经营以及法律权威性等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同时也考虑到企业发展长远利益,希望双方能够通过执行和解方式达到双赢。最终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明理和执行强制措施的压力下,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提前超额履行了执行协议约定的金额。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深切体会到贵院执行法官‘如我在诉’、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申请人在感谢信中写道。

    锦旗+感谢信,是一份肯定,更是一份责任。同时也见证了执行干警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作出的贡献。下一步,渑池县法院持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贯穿执行办案始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对公众司法有更实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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