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渑池县法院仁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再婚夫妻的离婚案件。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兼顾情理与法理,让一段破裂的婚姻体面收场,彰显了基层法庭的温情与智慧。
李某和张某均为七零后,系再婚重组家庭。2024年2月,两人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感情一度较好,一同外出务工。然而好景不长,2024年3月底,张某家人突遭变故,需返乡照顾母亲,夫妻自此长期分居。聚少离多之下,感情逐渐疏离。最终李某诉请离婚,并要求张某退还彩礼。
承办法官张苏波调查发现,双方并无大的矛盾冲突,主要是生活变故导致感情淡化。调解伊始,法官先问:“你们认为双方是否还有感情,还能不能继续走下去?”双方沉默片刻后,均坦言感情已尽,坚持离婚。
法官遂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梳理李某的合理诉请,客观指出双方在婚姻中的责任与不足,同时充分考虑二人实际经济状况。经过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当庭签署调解协议,张某现场退还李某部分彩礼。
签订调解书后,李某面露释然:“谢谢法官,这事终于有了个结果。”张某也感慨:“我们争执了这么久,感谢您帮我们解决了。”张苏波法官寄语二人:“离婚是结束,也是开始,你们都要开始新的生活。”双方满意地走出了法庭。
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效化解,是保障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仁村法庭在处理家事案件时,始终以“和”为导向,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将司法温度融入矛盾化解之中。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不强求“和好如初”,而是引导双方理性面对、体面告别,最大限度减少对立与伤害。
这起案件虽小,却折射出基层法庭“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务实作风。从“结婚一个多月即分居”的遗憾,到“当庭退还彩礼”的平和收场,仁村法庭用一场温情调解,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中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