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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以示范庭审助推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26-04-13 10:41:26





    4月10日,一起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危险作业案在渑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院长李赞谋担任审判长,检察院检察长杨琼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彰显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庭审现场】

    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推进。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审判经验,审判长精准把控节奏,依次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整个庭审严谨规范,既保障了被告人诉讼权利,又确保公正高效。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围绕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数量、地点、周边环境及现实危险性等关键事实,进行严密举证与论述,深刻揭示了该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被告人当庭认罪并表示后悔。

    【以案说法】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储存、运输、销售均有严格法律规定和安全标准。本案中,被告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居民区附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大量储存烟花爆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

    危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将“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且具有现实危险的行为直接入罪,体现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和“预防为先”的治理思路。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绝非“小事”,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烟花爆竹经营须依法取得许可,并在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场所储存。任何未经批准擅自在居民区或人员密集场所附近违规存放的行为,均可能触犯危险作业罪甚至更重的罪名。广大群众如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举报。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

    近年来,渑池县法院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发挥“头雁效应”、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生动缩影。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公正与效率”,以院庭长办案为抓手,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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