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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真正为民解忧

  发布时间:2013-08-09 15:14:47


    渑池县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人性化办案,通过开展庭前说法、庭审中说理、调解时说情、判后答疑,以实际行动真正做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庭前说法。就是在开庭审理前用通俗的语言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和帮助当事人理解诉讼规则和正确行使诉权。

    庭审中说理。就是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要向当事人宣讲法理,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证据的形式和实质,案件情理定位以及适用法律问题进行充分分析和说明,特别是正确行使法律释明权限,从而引导整个诉讼走向缓解当事人之间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

    调解时说情。是指在调解中要做到耐心、细致,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力争化解纠纷。对于邻里纠纷、担保纠纷、离婚纠纷、合伙纠纷等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基本上都是同村、近邻、亲戚、同学、朋友、战友、同事等,原本关系不错,这既为调解工作提供了契机又给法院工作增加了一份责任。对婚姻案件尽量邀请双方亲友中有权威的长辈参与调解,共同对当事人进行亲情引导;对邻里之间的纠纷,邀请基层组织共同参加调解;对于争议较大、矛盾突出的案件则由庭长牵头,邀请双方单位领导和当地政府的领导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判后答疑。是指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判决,并且应在审判后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就具体运用法律及判决理由作详细释明,让当事人知晓判决结果的来龙去脉,减轻当事人对法庭及法官的误解和对立情绪,同时通过判决以案说法,对当事人的日常民事行为作出合法的引导,对判决结果口服心服,对今后的民事行为自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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