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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不到案被追逃 自动投案拘三缓五罚1千

  发布时间:2013-09-02 10:32:24


    游戏代练室内生异心盗窃钱包,取保候审期间不到案被上网追逃,后在家人陪伴下自动投案。近日,三门峡渑池法院以被告人尚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16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尚某在渑池县城关镇小寨街马某家的游戏代练室内代练游戏,趁马某睡觉之际,将马某放在游戏代练室内桌子里的钱包盗走。钱包内放有3300元现金和三张银行卡及马某的身份证等物品。经鉴定,钱包价值200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追缴失主。

    另查明,被告人尚某于2013年8月5日到渑池县公安局英豪派出所投案。

    三门峡渑池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尚某在涉嫌盗窃犯罪被上网追逃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庭审中能认罪悔罪,案发后积极退赃,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七十二条第一、三款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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