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5日,河南省委、省政府下文授予三门峡渑池法院为省级文明单位,这样该院将连续三届“十五年”获省级文明单位殊荣。三门峡渑池法院并未产生“牌子到手,创建结束”的思想,工作中始终坚持“四结合”,把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提升队伍素质和法院公信力的重要推力,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
将文明创建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该院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六方面措施以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等活动中,重点解决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干警多下基层,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在工作中坚持文明司法,注意态度、方式,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遵守司法礼仪,以文明司法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
将文明创建与审判业务工作相结合。该院要求院领导带头办案,以身作则,引导全院干警树立务真求实、坚守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的良好作风,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形式、有内容、有成效。各业务庭室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法官在农家庭院、田间地头等地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以切实方便群众诉讼。积极组织干警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军营、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同时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结合地方人大对执行工作的评议,开展执行工作专项清理活动,以有效回应群众的诉求。
将文明创建与法院文化建设相结合。该院利用清明、端午等传统节假日,积极组织干警下乡扶贫帮困送温暖,开展文明出行、文明规劝、文明社区等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发动干警参加各种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将“五个严禁”和“廉政亲情寄语”制成卡片,架起干警内心的高压线。将廉政警言警句和法言法语悬挂在楼道、走廊和审判室等场所,时刻警醒干警自省自重,法院文化氛围进一步浓厚。
将文明创建与提升审判质效相结合。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该院狠抓审判管理,以此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制定责任目标,量化绩效考核,结合上级法院的绩效管理,把各项审判指标落到实处;公正廉洁办案,制定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每一名法官承办的每一起案件程序合法、实体正确、社会效果良好;了解民意、回访当事人,探索和改良审判工作中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开展便民利民活动,让当事人满意,减少和杜绝信访问题;提倡和谐审判,为当事人着想,让当事人信任,把调解和解决纠纷放在审判工作的首位,体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