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建设过程中,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从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高度出发,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分利用手中的审判资源,在社会管理上最大限度延伸审判职能,把维稳工作做到实处。
一是抓好重大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处置工作,要求法官在受理、审理、执行、信访过程中,对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采取防范措施,变被动接访为提前预防,尽可能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调解工作,注重工作交流和配合,积极发挥职能互补作用,与其他调解组织共同构建大调解格局。
三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全县党委政府,参与联动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同时加强对未成年犯的回访帮教工作。
四是完善信访处理工作。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工作机制和健全诉访分离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