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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渑池法院强化便民措施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3-09-10 16:30:06


    针对留守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现状,三门峡渑池法院把审理此类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并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采取多项便民举措,方便这类特殊诉讼群体诉讼,减轻他们的诉讼成本,为弱势群体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推行优先立案、优先审执制度。针对特殊当事人开通预约立案专线,并设立特殊当事人专门导诉服务,安排专人为他们进行说明和指导。对涉及特殊当事人的案件,实行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二是充分发挥调解优势,提高办案效率。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普通债权债务关系、交通事故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充分发挥立案调、送达调、庭中调等调解资源,力争调解结案,对无法调解结案的,遵循“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原则,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灵活安排开庭时间。依法在保障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以便利特殊当事人参加诉讼为指导,机动灵活安排开庭时间。

    四是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特殊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确保有理无钱的特殊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不让他们因经济困难而被挡在法院大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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