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总归是骗子,诈骗伎俩再高也会败露。多次虚构自己在驾校和公安机关有熟人,不用考试也能给人办驾照,没有合法手续也能给人入户,结果事情败露构成诈骗获刑罚。近日,三门峡渑池法院以被告人崔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份和11月份,被告人虚构“我有人在驾校,不用考试,就可以办来驾驶证”和“熟识渑池县友谊驾校校长,整天在一块吃饭”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宁某某和崔某甲、崔某乙的信任后,以代办驾驶证为由,骗取被害人宁某某现金300元和崔某甲现金1800元、崔某乙现金1800元。2013年1月初,被告人崔某某虚构其亲戚在渑池县公安局工作,能替小孩办户口的事实,骗取被害人赵某某的信任后,以帮助被害人赵某某办理小孩户口为由,骗取被害人赵某某现金4000元。
另查明,案发后,渑池县公安局扣押被告人崔某某的5300元及崔某某主动退赔的2600元共计7900元已退还被害人。
渑池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7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崔某某到案后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