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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开启绿色审判通道成功调处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

  发布时间:2009-08-21 16:15:31


    7月27日,渑池法院收到一封衷心诚恳的感谢信,重庆市万州区的案件当事人张某对我院法官在办理其农民工维权案件中快立、快审、快结,一心为当事人着想,讲求办案实效的审判作风表示真诚感谢。

    此案是一起涉及农民工讨要务工工资的维权案件,也是一起关系社会稳定、当事人可能上访的社会敏感案件。原告为重庆市万州区在我县务工的包工头张某,其组织工人为“韶馨园”小区建设工程粉刷墙壁时被告孙勇拖欠其农民工资9.7万元难于给付,此款涉及30余名农民工的生产生活问题。张某曾通过多种途径反映问题,县领导也十分关注,但终因客观因素无法排除使纠纷难于解决。

    受理该案后,渑池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经初步审查认为属于特殊困难群体的维权权案件,应启动绿色审判通道。并指示仰韶中心法庭严格按照我院关于启动绿色审判通道的规定,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四川地震灾区、军烈属、残疾人、边远贫困地区当事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维权案件,实行快审、快立、快结、快执,并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减化诉讼程序,确保办案效果和社会稳定的工作方针,尽快审结此案。

    仰韶中心法庭承办此案后,不顾案件复杂棘手,以及此案可能演变为信访案件造成群体上访的顾虑,承办干警放弃星期天休息时间,不辞辛苦和劳累,先后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耐心宣讲法律,从情、从理、从法的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说服双方尽快化解矛盾,同时主动为双方当事人做协调沟通工作,减少解决纠纷的客观因素。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耐心细致,一心为当事人着想,讲求办案实效的工作态度的感染下,纷纷表示要互解互谅,共同努力全面解决问题。最终使此案成功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即履行5000元,案件顺利审结。

    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写信表示感谢,说明了我院实行绿色通道审判制度,做好社会弱势群体的稳定工作,全方位服务社会的审判理念是正确的。一封感谢信事情不大,但它也是对基层法官,努力工作,一心为民,追求办案实效,确保案结事了工作思路的一种肯定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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