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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渑池法院多措并举树执行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3-10-30 08:45:19


    为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实现阳光下看得见的司法公正”的目标,三门峡渑池法院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消除不作为、乱作为的执行腐败现象,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可。

    搞好执行权的优化配置。该院根据执行分权制衡的原则要求,将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判权、执行决定权、执行标的的分配权等交由不同的内设机构和人员行使,防止权力过分集中,突出执行机构和人员的相互制约作用。

    建立重点环节的风险防范机制。该院围绕执行工作中的财产调查与查封,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变更被执行人主体、执行案外人财产,执行款物的保管与交付,执行中止与终结,执行担保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严格加以防范。

    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制度。该院建立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执行案件的立案、分案、移转、中止、终结等环节进行规范,把对执行工作的监管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同时,注意流程管理的科学性,将其与绩效考评制度进行衔接,真正发挥制度应有的激励约束功能。

    对执行人员适时调整、交流。该院对执行人员的交流,既做到遵循审判、执行岗位人员交流的一般原则,又做到结合执行岗位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对那些能力强、作风好的人员,首先考虑在执行局内适时交流;对长期在执行岗位工作,确有必要交流道其他部门的,有计划、分步骤地交流;对那些明显不适宜继续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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