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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渑池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首战告捷

  发布时间:2013-11-15 07:59:28




    11月14日,来自四川省青川县的农民工代表李某、杨某某从三门峡渑池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手中领取了他们被拖欠一年多的工程款40万元,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代表其他农民工兄弟向法院表示深深的敬意。这是三门峡渑池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在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上的讲话精神,充分有效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所办结的一个典型案例。

    2012年8月28日,原告李某、杨某某与被告渑池县岱嵋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小山头公路建设和场地平整协议书,李某、杨某某承包被告渑池县岱嵋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通往小山头公路建设和岱嵋山避暑山庄场地平整工程。公路施工完成后,被告未支付工程款及保证金,原告诉求被告支付工程款40万元,退还保证金2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门峡渑池法院仁村主审法官工作室受理该案件后,本着公正、高效的原则,根据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请求,第一时间将被告渑池县岱嵋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停放在渑池县南村乡政府的豫MX9799号丰田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及豫MX9670号福田轻型普通货车一辆依法予以扣押。而此时,被告渑池县岱嵋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渑池县的办公场所已人去楼空,公司负责人联系不上,无法通知到庭应诉。于是,办案法官不辞辛苦,当即驱车赶往渑池县岱嵋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地,在工地上经办案法官耐心解释,终于从一看场地的一名工人口中得知了渑池县岱嵋山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经办案法官与渑池县岱嵋山负责人联系沟通后,渑池县岱嵋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同意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之后,主审法官见到渑池县岱嵋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后,充分协商和释法,被告同意立即履行协议,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前面动人的一幕。案件和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也为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了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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