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三门峡渑池法院英豪中心法庭法官闻讯出动,加班加点将十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判决书送达到被告人手中,为案件后续及时执行打下了好的基础,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3年3月至10月期间,原告茹乃昌等十余人受雇于被告洛阳市嵩山县人许玉辉在渑池县金堂国际和渑池县陈村乡鱼池村等工地从事杂工工作,工程结束后,被告下欠原告茹乃昌等十余人工资38800元并承诺于秋收前结清。但被告在承诺期内不但没有支付所欠工资,反而躲避隐藏玩失踪。无奈原告茹乃昌等十余人于2013年10月30日到我院起诉。
渑池县法院英豪中心法庭受理此案后,随即开辟农民工诉讼案件绿色通道,立即通知被告许玉辉应诉,被告许玉辉到庭应诉后,表面上答应与原告见面调解,当约定开庭时间到期时,又拒不到庭参加诉讼。随后,我院英豪中心法庭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被告许玉辉立即支付所欠原告茹乃昌等十余人的工资38800元。
12月12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我院英豪中心法庭得知被告许玉辉在新安县职教中心工地干活后,立即安排承办法官带人赶往工地现场,依法将判决书送达到被告许玉辉的手中,为案件后续及时执行打下了好的基础。同时,在现场又调解一起被告许玉辉拖欠原告范顺松200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虽然返回时已是夕阳西下,华灯初上,不能按时下班回家与家人团聚,但是对农民工权益的有效维护是承办法官们心中最大的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