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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院长张立勇三门峡市委副书记郭绍伟分别对渑池法院干警见义勇为行为做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4-02-17 15:01:53


    1月30日,农历大年三十中午12点,三门峡渑池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华、赵军博、王志民三人下乡办案途中,在耿村矿遇到村民孟某骑摩托车摔倒在地,浑身是血,情况比较紧急,急需送医抢救,当时有人围观,但无人救治,渑池法院三位干警当即下车施救,拨打120,把伤者及时送到县中医院,使病人脱离生命危险。伤者亲属赶到后,连忙道谢,并询问救人者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三位干警把伤者送医脱离危险后才悄然离去,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

    大年初一早上,渑池法院办公室接到被救治者亲属郭某打电话寻找救人者,才得知这件好事是渑池法院院干警所为,三位干警做好事不留名的举动深深感动了被救者家人及当地群众。

    2月10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作出重要批示:“要好好宣传我们法院干警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

    2月13日,三门峡市委第9期《信息专报》以《渑池法院干警见义勇为做好事不留名 省法院院长张立勇作出重要批示》为题,对渑池法院三名干警下乡办案途中救助车祸村民的事迹及省法院张立勇院长的重要批示进行了专题刊发。

    2月15日,三门峡市委副书记郭绍伟在该《信息专报》上作出重要批示:请安排市政法委政治部对渑池法院见义勇为事迹进行认真总结,并安排组织在全市进行宣传,并及时同市总工会结合在今年的市级劳模评选和先进集体的表彰中弘扬他们这种精神。

    接到批示后,三门峡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将批示精神传达到全市法院每位干警,并号召全市法院干警以张立勇院长及郭绍伟书记批示为契机,学习三位干警的先进事迹,多做好事实事,弘扬法院正气,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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