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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调研分析基层法院经费保障困难问题

  发布时间:2009-10-20 08:53:08


    渑池法院近日通过调研,发现基层人民法院经费短缺问题已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应引起高度重视。

    渑池法院调研分析认为,基层法院经费困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诉讼费用收取难。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实施以来,基层法院平均收费下降35%左右,同时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大量的案件以调解或撤诉形式结案,退费50%,使法院的收费进一步锐减,而地方财政给法院办公经费的拨付则以诉讼费收取数额为依据,同时将其列入地方财政统筹之列,掌握在返还留用40%左右,加之金融风暴的影响,地方财政吃紧,法院的经费兑现上更是出现一定的困难。

    二是社会事务应对难。基层法院的人、财、物接受地方政府的统一管理,直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地方政府的各种活动,法院必须参加,用人、用车积极配合参与,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同时还要接受各种综合性工作检查,而这部分费用只能从微薄的办公经费中支出,难免不影响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是涉诉涉法信访处理难。近年来信访形势比较严峻,特别是涉诉涉法案件数量剧增,而对信访案件的处理各地标准不一方式不同,信访情况差别较大。市访、省访、京访等棘手案件较多,非访、缠访人数不断增加,基层法院作为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每年均要付出大量的人力、财力,这方面的开支出也是影响法院经费短缺主要原因之一。

    四是审判资源补充难。基层法院审判资源严重不足,特别是审判人员出现断层,为了应对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基层法院不得不采取招录临时人员的方式化解这一矛盾,这样就需支付临时人员的工资、三金等,每年一个基层法院平均此项开支在四十万元左右,而这项开支不列地方财政,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自行解决。

    基于此,建议:一是尽快对基层法院办案成本进行核算;二是加大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对人民法院办公经费的协调拨付;三是严格专款专用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四是对于计划外开支和超支部分进行正当的调配;五是减少审判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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