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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执行干警再救受伤村民

  发布时间:2014-04-09 16:02:29


    大年三十,河南省渑池法院执行干警下乡办案途中,勇救受伤村民的先进事迹,被《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先后报道。2014年4月8日又在下乡办案途中,再救受伤村民,受到领导和当地群众的赞誉。

    2014年4月8日,渑池法院执行干警王志民、王恒敏携卷到英豪煤矿下乡办案,返回途径渑池县会盟大道住建局门口处,发现一摩托车侧翻在地,一年轻人正抱着满脸是血的小男孩,期盼着过往的群众。王志民、王恒敏见状立即停车问明情况,原来年轻人叫李永锋,在驾驶摩托车行驶途中,不慎撞倒小男孩,急需送往医院救治。王志民、王恒敏得知该情况后,及时扶受伤小男孩到豫MA004号警车上,将其送到渑池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并垫付医疗费1000元。看到小男孩脱离了危险,他们才悄然离去。

    渑池法院执行干警这种热爱本职的职业操守,见义勇为的高尚情操,不仅树立了法院的形象,更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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