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再次勇于扶起伤者

  发布时间:2014-04-10 14:46:25




    三门峡市渑池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华、赵军博、王志民在大年三十下乡办案途中救人不留名的先进事迹,经《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和《河南法制报》等多家新闻主流媒体报道后,引起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三门峡市市委副书记郭绍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和最高院院长周强的关注,并先后作出批示:号召干警学习他们见义勇为的精神,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宣传好他们的先进事迹。2014年4月3日,在渑池县2014年度全县宣传思想文化暨精神文明工作会议上,渑池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华、赵军博、王志民被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授予“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称号。

    渑池县法院在号召全体干警学习他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广泛开展“学身边人,学身边事,争做道德模范”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在身边先进事迹的感召下,全院干警在立足本职,尽职尽责的前提下,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做道德模范。而模范也始终在努力,在争当排头兵。4月8日,渑池县法院执行干警王志民、王恒敏携卷到英豪煤矿下乡办案,返回途径渑池县会盟大道住建局门口处,发现一摩托车侧翻在地,一年轻人正抱着满脸是血的小男孩,期盼着过往的群众。王志民、王恒敏见状立即停车问明情况,原来年轻人叫李永锋,在驾驶摩托车行驶途中,不慎撞倒小男孩,急需送往医院救治。王志民、王恒敏得知该情况后,及时把受伤小男孩抱到他们所驾驶的豫MA004号警车上,将其送到渑池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救治,并垫付医疗费1000元。两位干警在待到小男孩脱离了危险后,才悄然离去。

    4月9日下午,被救助者小男孩的父母及亲属专程来到法院,将他们特地制作的一面“情系万民 助人为乐”锦旗送到了渑池县法院执行干警手中,并向渑池县法院领导和执行局干警表示深深的谢意。

    渑池县法院执行干警这种见义勇为的高尚情操,牢记宗旨公仆情怀,不计名利的道德追求,热爱本职的职业操守,不仅树立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亦传播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正能量。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