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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渑池法院首次尝试网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财产

  发布时间:2014-04-10 14:47:49


    日前,三门峡渑池法院执行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实现涉诉财产交易价格的最大化,并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首次尝试在网络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财产。

    2012年7月25日,曹某某无证驾驶自己的宇通重工装载机(后带自制平板拖车)在渑池县仁村乡财税所门前下坡中,因方向刹车失灵,先后与闫某某停放在路边的豫MW7316号轿车、路边卖玉米穗的秦某某、张某某、路边卖馒头的李某某、行人安某某相撞,并冲入王某某经营的恒大建材门市,造成车辆、房屋、店内商品受损、李某某、秦某某当场死亡、安某某、张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渑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渑池法院判决,判处曹某某期徒刑6年6个月,并赔偿受害方相关经济损失共计857199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员高度重视案件的群体利益及稳控工作,先后四次到三门峡监狱向被执行人曹某某送达执行文书,征求被执行人对事故车辆的处理意见,找曹某某家属了解其家庭情况及财产现状,到曹某某老家查找可执行的财产线索,到房屋管理部门查看房屋产权证照等,在查明曹某某只有事故车辆可以作价执行时,果断移交有关部门委托作价处理,目前车价款为91700元,并进行拍卖时无人竞买导致流拍,为了扩大执行效果,渑池法院会同三门峡法院将该车辆信息发布于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网进行再次公开拍卖,尽最大程度维护受害人的相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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