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四项措施,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促官民和谐。
一、加强与全县行政机关执法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寻求化解行政争议的互动、联动等有效机制;适时向有关部门沟通,着手成立全县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并将行政诉讼绩效考核机制纳入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年度考核体系,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强化对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保护力度,正确处理好依法裁判与协调和解的关系,不能为片面追求协调和解率而放弃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丰富行政案件的裁判手段,解决好行政相对人及相关人形式上胜诉,而实质上诉求无法实现的问题,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与效率。
三、进一步拓展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上门协调与到实地查证等工作形式,拓宽诉讼渠道,缩短办案周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有效地实现司法公正。
四、以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为重点,追求实质正义为取向,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经验的总结,适时向党委政府从司法审查的角度建言献策,促进依法行政达到官民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