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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渑池法院干警王志民喜获市“五一劳动模范”称号

  发布时间:2014-04-25 08:25:14


    4月22日,在三门峡市召开的三门峡市第六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渑池法院干警王志民被授予市级“五一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离不开榜样的力量。王志同志他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曾被省法院总警总队、市中院和渑池县委、县政府记嘉奖功,多次被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他多次扶危济困,见义勇为,从来不计名誉,被群众誉为“活雷锋”,被渑池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授予“道德模范”,入围2014年度四月份“中国好人榜”。在身边先进事迹的感召下,全院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形成了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做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而模范也不曾懈怠,去年大年三十办案途中他扶起,受到各级领导好评。4月8日,在办案途中,他再次扶起了伤者,被救助者亲属专程来到法院,将他们特地制作的一面“情系万民 助人为乐”锦旗送到了他手中。

    王志民同志此次被授予“五一劳动模范”说明了市委、市政府对渑池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渑池院干警的鞭策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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