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法院针对审理涉农案件存在被告人拒绝或拖延出庭、当事人证据保护意识不强、超过诉讼时效诉讼、当事人不熟悉法律知识等特点,制订四项措施创新涉农案件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证据举证规则和诉讼风险提示和释明工作,为涉农案件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合理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帮助,落实各项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
二是重视涉农审判的农时效应,对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等特别情况需要快审快结的案件,尽快审理及时裁判,对农忙期间的涉农案件,视情况采取延期开庭措施,确保农民在农忙季节既参与诉讼又不影响增收。
三是站在和谐审判的高度,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探索建立立体调解网络,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讼调解的协调配合。
四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势,采取以案讲法、就地开庭、设立法律咨询台及巡回审判等形式,加强农村的普法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