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渑池县法院各审判业务庭改变工作思路,从加强审判调解工作入手,有意识地注重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结案,把促进社会和谐,化解民间纠纷,讲求法律实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一是树立立案调解意识,在当事人咨询立案时,及时化解纠纷于成诉前。
二是用热心、耐心和细心做好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
三是把促进社会和谐和社会稳定与审判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好调解与判决、公正与效率的内在关系。
四是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诉讼调解、旁听案件审理,打造审判机关为主,政府民调参预,社会各界互动的案件调解机制。
五是建立重大案件院长、庭长参与的调解制度,最大限度地形成调解合力。
六是要求干警严把“公、廉、解、析、情”即公正、廉洁、充分了解、认真分析、情理兼顾的审判原则,充分提高民商事案件的服判息诉率。
截止目前,该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179起,结案1077起,其中调解撤诉结案874起,调解撤诉率81.2%,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