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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干警千里奔波执结51案涉案标的达55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4-11-19 07:41:50


    11月13日,渑池法院四名干警历经四天四夜,奔赴两市三地1000余公里,成功执结51起涉及农民工工资案,涉案标的达55万余元。

    2012年12月11日,被告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宏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承包人与三门峡市烟草公司渑池县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两公司分别承包渑池县十个乡村的烟叶育苗大棚土建工程。合同签订后,约定的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没有到工地现场组织施工,具体负责大棚建设的白某某因建设工地众多,又雇佣他人寻找人员施工、接收建材、结算劳务费用、材料款、水电费等。两公司在建设大棚期间,欠原告孙某某等51名个人或公司材料款并出具了欠条。工程结束后,原告方多次向两被告讨要工资和材料款,一直未予给付。

    2014年1月24日,原告孙某某等51名个人或公司先后向渑池法院提起诉讼。渑池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仔细分析了案情,发现该批案件多为拖欠农民工工资款,遂即启动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对该批案件实行集中办理,快立快审。从2014年4月16日起,渑池法院分别作出判决被告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宏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51名原告相应款项。宣判后两被告不服向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方仍未按判决依法履行给付义务。51名原告于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31日向渑池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到执行局后,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为了确保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执行局领导经研究后决定,抽调得力执行干警,对该批案件实行集中统一执行。11月13日,渑池法院组织四名干警历经四天四夜,奔赴两市三地1000余公里,成功执结了该批案件,标的达5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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