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渑池法院在县委领导和县关工委的指导下,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紧紧围绕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紧贴法院工作职能,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渑池法院领导班子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规划,纳入年终考核评比,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表彰。成立了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由院长亲自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进行调整与充实。为保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有效开展,我院在办案力量不足、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尽量从人、财、物等方面不断加大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支持力度。专门安排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办公场所。关工委组织活动或开展工作需要用车时,院里都优先考虑并妥善安排。
每年年初,渑池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都在认真总结上年度工作成绩和经验、客观分析问题与困难的基础上,结合年度实际,集体研究新一年工作,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可行计划,并对年度主要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主办、协办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间,确保了该院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注重回访帮教,助力回馈社会
今年以来,渑池法院少年审判庭认真落实对少年犯的回访帮教制度,对所有已判少年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帮教。1—12月份,该院少年审判庭共对判处的少年犯8起10人进行了回访帮教。经帮教改造,全部走上正路,未再有违反犯罪行为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采取法院帮教与当地社区矫正部门帮教相结合。少年犯判决后,法庭主动与当地社区矫正部门联系,移交相应的社会调查情况报告、判决书等,使社区矫正部门提前做好相应的矫正帮扶工作。
二是送法与送技术相结合。除法庭教育、赠送法律书籍外,对一些有成长愿望、有一技之长的未成年人与相关部门联系,赠送相应的科技书籍,使其掌握一定技艺,学好一门谋生手段,正常融入社会。
三是采取亲情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法庭认识到单靠法律教育改造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子不教,父之过”,更多的需要父母的贴身管教,因此,对少年犯的管教,也主要以引导其父母亲做好亲子教育。该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在动员少年犯父母做引导工作时下了功夫,从法理上、伦理上、情理上做父母亲的工作,使少年犯的父母亲在案件判决后都乐意积极去做好其子的判后管教工作,使得少年犯随时接受监护,认真接受改造,真心实干,回馈社会。
三、发挥能动司法,维护校园安全
渑池法院利用秋季送法进校园普法之际,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采取多项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有力地维护了辖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今年以来,渑池法院共举办3次送法进校园活动。
一是丰富活动内容,营造良好氛围。对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法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形成“遵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在校园开展巡回法庭、模拟法庭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剖析根源和危害,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主动走访调研,源头预防治理。主动组织法官到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走访调研,认真分析、查找教育管理和应急机制的缺陷,提出校园安全的司法建议,帮助完善秩序、值班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三是强化矛盾排查,掌握社区民意。同校方一起,主动收集学生及家庭对外易激化问题,建立分类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对各种矛盾纠纷逐一落实工作措施并实行动态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校园环境的安全、和谐和快乐。
四是开辟绿色通道,依法维护权益。开辟涉校园安全案件及涉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绿色通道,对因校园意外伤害提起诉讼的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对符合减、缓、免交诉讼费用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诉讼指导,确保此类案件及时处理,确保不影响学校、学生的教学和学习,确保受害学生得到及时救济和赔偿。
四、保护“三留守”,全力维护权益
渑池法院在审理涉及“三留守人员”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注重依法维护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采取多项措施全力维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坚持“三快”原则。对于涉及到“三留守人员”的各种类型案件,一律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和快速执行,以迅速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切实彰显司法为民形象。
二是强化调解解纠纷。在平时的审判工作中,主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观念,按照“即传、即调、即时化解矛盾”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手段的功效,在审判过程中耐心细致和多做思想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以达到依法办案和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统一。
三是加强引导,提前介入。为了避免因财产被转移或损毁而使“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案件受理前或审理过程中,主审工作室法官都主动告知当事人申请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于赡养、抚养、医疗等生活急需费用,则依法先予执行。
五、发挥“五老”作用,扎实开展关爱和教育活动
广大“五老”志愿者是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为此,渑池法院关工委挑选素质较高、热心公益的退休老同志成立了“五老”志愿者队伍,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和教育活动。
推行集中活动日制度。针对退休老同志“在岗不在职”的情况,渑池法院关工委把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确定为关工委集中活动日。退休老同志和“五老”志愿者在这一天集中到活动室集体开展活动,通报近期活动情况,交流工作体会、想法和建议,学习有关时事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安排阶段性和局部性的具体工作。
加强学习提升水平。渑池法院关工委把加强学习与交流作为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县内各单位和周边法院关工委的联系、沟通与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彼此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五老”志愿者经常到法庭旁听案件庭审,通过真人真事、鲜活案例了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动机、背景根源和主观认识,以及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行为的主客观因素,总结规律,掌握个体的特殊性,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老同志们还利用老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的机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各种知识,努力增强自身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伟大的育人工程,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渑池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还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有效办法和规律,注重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效。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定将加倍努力,让我们的青少年散发出更亮丽的光辉,让我们的下一代更加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