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院党组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渑池法院立案庭全体干警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为动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不断强化窗口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职能,以“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为目标,改进干警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干警服务水平和为民意识,确保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一站式、高效能”的诉讼服务,最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诉讼服务需求。
一是筹建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司法服务。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于2014年4月14日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在原来的立案接待大厅、信访接待大厅的基础上改造而成的,占地300多平方米,综合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诉讼材料收转、诉前调解、司法救助、释法明理、信访接待”等八项工作职能。服务中心内设诉讼引导、立案信访接待、立案调解、休息等候、便民服务等五个区,并专门为律师设立了办公室。为进一步方便前来诉讼的当事人,休息等候区配备了座椅、报刊架、饮水机,便民服务区配备了书写台,放置当事人常用的法律文书样板和诉讼当事人须知等普及法律常识的文字资料。在服务中心内还安装了案件查询系统,与法院内网和案件管理系统相连,方便当事人查阅相关信息。墙上装有电子屏幕,滚动播出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等相关内容。
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立案庭全面实行“柜台式”办公,中心接待人员与诉讼群众面对面指导、服务,方便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实行审查、立案、登记、收费、诉讼材料收转、案件查询“一站式”服务,并经多方协调,在服务中心设立收费窗口,减少当事人在法院、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往返奔波,使当事人在中心内将立案等手续一次性办完,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方便。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好立案审查工作。工作中,一是做到“严”,即严把立案关。严格按照诉讼法有关立案工作的规定,认真审查立案材料,做到既敞开立案,当立则立;又慎重立案,恰当立案,稳妥立案,严防不属于法院解决的社会矛盾进入诉讼程序,把矛盾引入法院。二是做到“快”,即快立快办快转。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办理立案手续,当天录入立案系统,当天转交业务庭室。特别是对赡养、农民工讨薪、交通事故、工伤等弱势群体维权纠纷,实行无障碍“绿色通道”。三是做到“通”,即加强上下内外的协调沟通。耐心与立案当事人沟通,详细说明需要补充的起诉材料或者不予立案的理由,争取理解和配合;及时与业务庭沟通,共同把好立案关,及时移交立案材料;及时与院领导沟通,随时反应工作动态,落实领导指示;与上级法院沟通,解决工作难题,接受监督指导。
三是开展立案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纠纷。在做好立案工作的同时,加强诉前化解工作。针对涉及企业、事业单位的案件,及时通过沟通及发司法建议的形式予以解决,对诉前化解不了的案件再进入司法程序。如对起诉东方希望的7件案件,我们先通知该公司自行解决,有4件纠纷经诉前协商解决;3件协商不成的,及时办理了立案手续。涉及县卫生系统的劳动争议纠纷,该院及时向卫生局提出司法建议,使一批劳动争议纠纷通过内部协商化解。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当事人愿意调解的12件案件在立案时予以调解结案。10件调解协议当场履行或自觉履行,收到了非常理想的社会效果。
四是探索并逐步施行立案登记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变现行的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5年渑池法院也将逐步实行立案登记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为此,该院先后到省高院、开封、涧西区法院等地参观学习,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立案登记制度的优缺点,并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制作立案登记制度调研报告,案件登记表、立案登记表、登记情况通知书、先行调解通知书、来访事项呈报流转单等材料,现立案登记工作己在试运行状态。